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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网评:民告官不见官,“忘了”出庭更是轻慢群众的遮羞布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6/02/04 09:50 阅读量:

  1月28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时,出现了“民告官不见官”的一幕: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均已就位,而被告席上空无一人。后来审判长通过电话和他们联系,也没人来,法官结束通话后称,他们说忘了,没过来。审判长联系未果后当庭宣布: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判定缺席审判。(新华报业网)

  一句轻飘飘的“忘了”,让这场本该严肃的行政诉讼,沦为尴尬的独角戏,更撕开了某些基层行政机关漠视法律、轻慢群众的遮羞布。民告官不见官,从来不是简单的程序缺席,而是对法律权威的直白亵渎,对群众诉求的冰冷敷衍。

  行政诉讼的核心初衷不是制造官民对立,而是搭建规范化的沟通与救济平台。当群众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时,这里是获得公正救济的渠道,更是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对两位高龄老人而言,走上法庭绝非易事,背后是家园被拆的痛楚,是对公平正义的最后期盼。他们怀揣对法律的敬畏而来,遭遇的却是被告无故缺席;满心期待与责任方对质,得到的只有苍白的“忘了”。这份失望,不仅伤害了两位老人,更冲击着公众的法治信仰——群众耗费心力寻求法律救济,若连行政机关的基本尊重都得不到,法治公信力便会在这样的疏忽中悄然流失。

  一句“忘了”,看似无心的疏忽,实则暴露了部分基层行政机关法治意识薄弱、责任担当不足的深层问题。行政机关作为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本应是法治精神的践行者和守护者,敬畏法律、尊重程序是基本准则。庭审传票不是可有可无的通知,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按时应诉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而非可选择的权利。所谓“忘了”,本质上是把群众诉求当小事,把法定职责当负担,把司法程序当走过场。这种轻慢背后,是权力运行的松懈,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更是对法治底线的触碰。

  民告官不见官的危害,远不止一场庭审的不完整。从个体层面看,它让群众维权之路更坎坷,加剧官民之间的隔阂;从社会层面看,它破坏正常法治秩序,消解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影响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认知;从法治层面看,它弱化行政诉讼的监督功能,不利于违法行政行为及时纠正,阻碍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基层行政机关的一言一行都代表政府形象,每一次疏忽都可能影响群众的认可度。依法行政从来不是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一件具体事务中,体现在每一次庭审应诉、每一次群众沟通里。

  遏制民告官不见官现象,根治“忘了”背后的作风顽疾,需要多管齐下、久久为功。首先,要强化基层行政机关法治意识,将依法行政、依法应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评价,让敬畏法律、尊重群众成为公职人员的自觉行动。其次,要健全问责机制,明确缺席庭审的责任后果,对无故缺席、敷衍应付的行为严肃追责。再次,要优化行政诉讼沟通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面对面倾听诉求、化解矛盾,而非回避问题。此外,要加强法治宣传,让群众知晓自身权利、行政机关明确法定职责,形成尊法守法、官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法治尊严,始于对程序的敬畏,成于对责任的担当。两位高龄老人讨回家园的诉求,理应得到认真对待;一场依法启动的行政诉讼,理应得到各方郑重回应。一句“忘了”或许可以补救,但流失的群众信任、受损的法治尊严,需要更多努力挽回。唯有摒弃轻慢之心,扛起法定职责,把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把法律权威扛在肩上,才能筑牢法治政府根基,让每一位群众都能在法治阳光下感受到公平正义。(西安网特约评论员王济川)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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