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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网评:真相不容暴力掩埋,监督不容野蛮践踏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5/07/16 10:09 阅读量:

  7月15日,据潇湘晨报报道,当日,包括潇湘晨报在内的多家媒体记者来到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进行采访。然而,在沟通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突然冲出来,将其中电视台记者的一台摄像机高高举起,砸在地上,摄像机瞬间被摔成碎片,另外一台摄像机的遮光罩被强行掰下,还有一名记者的收音麦屏幕被摔碎。湖南都市频道摄像记者在冲突中受伤,眼镜被摔碎,衣服被撕烂,牙龈出血。

  企业负责人怒砸记者摄像机的瞬间,不仅让一台专业设备化为碎片,更用暴力行为在法治社会的画布上划下了一道刺眼的伤痕。当暴力的拳头挥向采访镜头时,砸中的何止是记者的采访权,更是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这起事件的核心矛盾清晰而尖锐,一方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记者,带着市民对产品质量的疑虑展开正常采访;另一方是情绪失控的企业负责人,用抢夺、砸毁设备的暴力手段试图阻断信息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总则第八条明确指出,“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更是直接亮明红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所以,这种将拳头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恰是蛮干最直白的写照,既无视法律的明确禁令,也违背了法治社会对解决纠纷的基本共识。

  法治社会的核心要义,在于用制度缰绳约束蛮干的冲动。我国法律体系早已为舆论监督筑起多重保障,从政府部门的支持义务,到民事权利的合理使用,再到对干扰行为的明确禁止,法律织就的防护网本应让正当采访畅通无阻。涉事者或许以为砸毁设备就能掩盖问题,却忘了法律的眼睛始终在场,摄像机可以被砸碎,但法律条文不会失效;手机可能被抢夺,但公众的知情权不会因此湮灭。这种试图用暴力对抗规则的蛮干,最终只会让自己在法律面前无路可退。

  从社会治理视角看,舆论监督本是化解矛盾的“减压阀”,而非制造冲突的“导火索”。企业若对产品质量有底气,大可敞开大门接受监督,用事实回应质疑;即便存在问题,坦诚沟通、积极整改才是正道。反观此次事件中砸设备的极端反应,恰似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现代演绎,越是想用暴力捂住盖子,越容易让公众的疑虑发酵成更大的信任危机。这种蛮干不仅救不了企业,反而将其推向舆论漩涡的中心,充分印证了堵塞不如疏导的朴素道理。

  文明社会的进步,从来都是对蛮干的持续摒弃。正当采访是法律赋予记者的权利,这绝非可有可无的“特权”,而是写入多部法律的刚性条款,此次中国记协的及时发声,警方的迅速介入,正是对暴力行为的明确否定,在法治框架内,任何试图用暴力压制监督的行为都将被纠正,任何挑战法律权威的蛮干都必将付出代价。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期待此次事件能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让涉事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也让社会各界更加重视和维护舆论监督的权威,让真相和正义在法治的阳光下得以彰显。(西安网特约评论员杜才云)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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