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山东临沂一饭店负责人因在网上发布与店内菜品有关的视频而遭“天价罚单”一事引发关注,并登上微博热搜。市监局以“违法广告”为由,拟对其处以45万元天价罚款。消息一出,舆论哗然。虽然最终处罚被撤销,但这场闹剧背后折射的基层治理乱象,却让人越想越不是滋味。
张女士的视频内容,不过是饭店一盆“蛤蟆汤”的菜品展示,连店名都没提,更别提推销话术了。可市监局却硬生生将其扣上“违法广告”的帽子,还因“拒绝配合调查”从重处罚。问题是,张女士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删除了视频,还承诺配合调查,何来拒绝?更诡异的是,举报理由从“售卖野生动物”变成了“违法广告”,处罚依据像变戏法一样来回切换。这些“巧合”串在一起,难免让人质疑:这样的执法,是否已是权力任性?
毕竟,这套路我们太熟悉了。从“芹菜罚款6.6万”到“拍黄瓜被罚5千”,这些年多少小商户被“执法经济”压得喘不过气?某些部门手握罚款权,就像揣着万能钥匙,今天开“市容整治”的锁,明天捅“营商环境”的门。这次要不是舆论炸锅,那家小饭店怕是早被45万罚单压垮了。
更深的水花藏在执法程序的褶皱里。三天出罚单、告知书塞门缝、顶格罚款张口就来……这些操作把《行政处罚法》当成了摆设。要知道,法律之所以规定听证、申辩这些程序,就是怕权力撒野。可在现实中,一些基层执法者在未充分调查的情况下,仅凭举报就定性“违法”,甚至在当事人未到场时直接下达从重处罚决定。这种以罚代管的做法,不仅违背了过罚相当的原则,更暴露了基层治理中权力越界的顽疾。
更让人心惊的是,这场罚单背后似乎藏着更大的“局”。张女士透露,处罚前拆迁办曾多次上门施压,甚至调查其女儿信息。虽然官方尚未证实,但若这一细节属实,那这张罚单就不仅是任性,而是涉嫌别有用心了。试想,如果行政执法沦为某些部门完成任务的工具箱,那法律的尊严何在?小商户的生计又该如何保障?
小饭店、路边摊,不仅是经济的毛细血管,更是城市烟火气的承载者。对他们的粗暴执法,不仅是对个体生存权的践踏,更是对营商环境的破坏。国务院早已提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柔性执法原则,但在基层实践中,仍有不少部门习惯于用“重拳”解决问题。这种权力任性的治理方式,或许能带来短期效率,却是以牺牲法治精神和市场信心为代价换来的。
当然,我们也不能仅凭猜测就妄下结论。事件最新进展是罚单撤销,调查组成立。无论最终调查结果如何,这一事件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那张被撤回的罚单,像一枚盖在基层治理考卷上的红印章,提醒着我们,当执法者自己都不守法时,市井烟火气再旺,也暖不热老百姓的心。毕竟,一个社会的繁荣与活力,源于千千万万普通经营者的信心与希望。要治愈这种“权力上头症”,除了晒透阳光,更得扎紧制度的篱笆,因为再小的店铺,都该有免于恐惧的经营自由。
作者:丁慎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