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们需反思:消费权益保障不应只在这一天被重视,而应贯穿全年。当下,消费市场的繁荣与问题并存,让“3·15”常态化迫在眉睫。
如今的消费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电商的蓬勃发展,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购买到全球的商品;共享经济的兴起,带来了出行、住宿等领域的全新体验;数字化服务的不断创新,如在线教育、远程办公等,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需求。消费市场的繁荣,不仅提升了人们的生活品质,也为经济增长注入了强劲动力。
但繁荣的背后,消费问题也层出不穷。在食品安全方面,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追求利润,不惜使用劣质原料、违规添加剂,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从毒奶粉到瘦肉精,从地沟油到假疫苗,每一起事件都刺痛着公众的神经。在产品质量领域,一些企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电子产品故障频发、家电产品安全隐患不断,让消费者花了钱却买不到安心。在服务消费方面,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售后无门等问题屡见不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害。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商家缺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了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与监管不力、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关。在一些领域,监管存在漏洞和盲区,违法成本较低,导致一些商家敢于铤而走险。
要实现“3・15”常态化,让消费权益保障贯穿全年,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其次,企业也应该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投诉,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再者,消费者自身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发票、合同等。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和举报。
作者:江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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