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媒体 西安门户
西安网评:药品有效期标注切莫“躲猫猫”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5/01/12 12:01 阅读量:

  “数字又小又浅,根本看不清。”近日,一则“把药品有效期改成黑色字体”的建议引发广大网友共鸣。如今,每家每户都备有各式各样的药品,然而,药品有效期的标注却杂乱无章,有的字体细小,有的位置隐蔽,寻找起来极为不便。对于视力逐渐衰退的老年人而言,准确判断药品是否过期更是难上加难。(《法治日报》1月8日)

  众所周知,药品有效期标注是决定药品是否还在有效期内的一个重要参考数据。因而,很多消费者到药店购买药品时,往往会先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标注,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药品的外包装上往往很难找到有效期标注,不是字号太小,就是模糊不清。药品有效期标注“躲猫猫”,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和麻烦,而且也不利于药品安全的有效监管。

  其实,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同时,还规定相关标注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可见,药品有效期标注不仅要明确标示,而且更要清晰醒目。

  生产厂家为何喜欢和药品有效期标注“躲猫猫”呢?原因不外乎一个,那就是药品有效期标注清晰醒目,很多消费者一旦发现药品临近有效期,自然就不会购买了。因此,厂家往往利用小字号、模糊不清的方式,故意让消费者看不清有效期标注。但殊不知,药品有效期标注“躲猫猫”不仅是一种消费欺诈行为,而且也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所以,防范药品有效期标注“躲猫猫”,还需监管发力。

  一方面,药监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既要加大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又要加大督查的力度,以防药品有效期标注“躲猫猫”。

  另一方面,药监部门一旦发现药品有效期标注“躲猫猫”,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手段,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和法律代价,倒逼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据实、清晰、醒目地标注有效期。

  此外,消费者在选购药品时,也要学会擦亮眼睛,如果发现药品有效期标注“躲猫猫”,既要选择不购买,又要积极主动地向药监部门投诉举报,不给无良药企、药商有“躲猫猫”的机会。

  当然,防范药品有效期标注“躲猫猫”,更有必要给药品有效期标注细化规定、统一标准,以更加醒目的方式呈现给广大消费者,比如,放大字号、标注清晰、位置醒目,等等,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药品安全无小事,药品安全大于天。只要药监部门严督查、严处罚,消费者擦亮眼睛,再辅以细化规定、统一标准,就一定能有效防范药品有效期标注“躲猫猫”的不法行为,从而守护好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叶金福

编辑: 石彬

4001000000000000

分享

网络台APP下载

西安网APP下载

   电脑版 陕ICP备09025004号
      @2000-2025西安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