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青年报社旗下的“北青深一度”公众号发布了《层层把关下,一份判决书何以出现100多处错误》一文。文章报道称,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据不完全统计,其一审判决书出现了多达110处错误,错误涉及企业名字、当事人名字、证人证言字词、数字单位等。(3月26日 中国经济网)
判决书因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备受公众关注,一份连企业名字、当事人名字、甚至数量单位等重要事项都要写错的裁判书,着实都难以用工作疏忽来解释,这不仅毁坏了法官形象,更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是作风病之祸,更是法治之痛,直戳监管缺失锥心的痛。
平常书报上出现错别字都不应该,更何况是沉甸甸的判决书。这份判决书仅文字层面就达100多个错误,连普通人一眼就能看出的低级错误,是对当事人不负责、对案件不负责、对法治不负责!事实上,我国2023年在司法审判领域全面推行阅核制,其本质要求就是依据审判监督管理权力和权责清单对合议庭、独任法官作出的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而涉案的两份判决书中均记载,经诸暨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然而,层层把关之下出现的错误百出,既有审核流于形式之失,更有责任心缺失之过,拉响了加强监管的警钟。
无独有偶,从深圳福田法院通报文书错写“安徽省南京市”引发网友热议,到陕西省安康市中院发布两份“矛盾法律文书”引发关注。低级错误频现的法津文书却不是个黑色幽默,不能一笑而过,更不能一罚了之,值得每一位法院工作者高度反思反省,自查自纠,引以为戒。
人民法院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队伍建设更是法院工作的根基和灵魂。抓实建强高素质法院铁军,更需多管齐下。首先,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坚定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其次,强化管理考核的力度,加大法官的考核力度,让群众满意成为考评法官是否称职的唯一标准,才能真正给法官们戴上“紧箍咒”。再次,深化司法公开,加大案件公开公示力度,拓宽监管的平台,以公开促公正,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才能构建监管的“天网地网”。最后,唯有加大问责的力度,高扬处罚的利剑,从严从重从速严管重罚,才能真正让错误百出的判决书永远成为昨日笑谈。
作者:王鸣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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